法帮网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分站
知识
新闻
百科
[修正IP]
4000-110-148
QQ登录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成都
F
福建
G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广州
H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杭州
J
吉林
江苏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宁夏
南京
Q
青海
S
上海
山东
深圳
山西
陕西
四川
沈阳
苏州
T
天津
W
武汉
X
西藏
新疆
Y
云南
Y
浙江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法律案例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消费维权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金融证券
医疗事故
免费法律咨询
一对一咨询
按地区查咨询
按专长查咨询
陈锐律师网
http://chenruilushi.fabang.com/
首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律师文集
留言
联系方式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诚信档案
律师档案
陈锐律师
四川 成都
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律师
给我留言
加为好友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锐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法帮网
网友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物管对私家车位进 行两个月的维修,临时在距小区有相当一段距离的露天场地作为临时停车点。该地点路面不平
物管对私家车位进 行两个月的维修,临时在距小区有相当一段距离的露天场地作为临时停车点。该地点路面不平
地区:四川-成都 分类:民事法律-消费维权 提问时间:2014-09-11 01:19:01
提问者:
钀卞皬鍏
陈锐律师
四川 成都
13540752522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物管对私家车位邻近的设施进行维修,这是对小区的公共部位进行改善的行为,对大家都有利,而且又提供了别的停车场所,所以物管已经尽职了,作为业主有容忍的义务。
回答时间:201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