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诉讼离婚,请大大律师们支招。我和我妻子最近准备离婚,我在婚前2009年购置一套房产,属于贷款性质,还没拿到房产证。在2012年的时候我和现任妻子结婚,在2013年的时候以我妻子的名义购置一辆车,钱款都是女方父母提供。因为近期得知我们闹离婚,女方父母带着她去找他们的一个朋友,写了张借条可能还加盖了公章什么的(借条本身我还没看过,因为她父母这个朋友是开厂的,估计是以单位名义写的这张借条,就有可能加盖公章以示可靠性吧,以上属我揣测)就是为了不想分我一分钱。以上就这种情况,我说这么详细,希望大律师们能回答我详细点。第一,房子女方能分到什么。第二,我如果打官司有没有机会分到这个车的钱,大概几成把握,她这个借条在法律是承认度有多大? |